网上“医生自我保护31条”诊断尽量全面但模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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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09-02-26 16:04:57 来源: 作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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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卫生行政部门的一位负责人:对于所有纠纷的解决,回归理智、回归法治、回归双方应守的道德底线,才是最为明智的。
门诊的诊断须谨慎,尽量全面但模糊,留回旋余地,如“黄疸原因待查”。
勿向患者及家属过多解释病情,告知其病名及严重即可!病情交代要重。
在这年月,风险大的手术别做,不讲理的人别做,工作没做好的别急着做。
……
以上节选自一个正在全国上百个医生网络论坛中广为流传的帖子,名为“医生自我保护必读(31条)”。
看罢“31条”,不免有些心慌:在我们身怀病痛时,在我们面前的那位医生是否正在信奉“31条”?2月25日,记者就此采访了多位医生、医管部门负责人和市民,请他们说出观点。
合法的漏洞
虽然听起来非常刺耳,“但仅从法律层面上来说,31条没有明显违背现行医疗法律法规的内容。”某卫生行政部门负责人表示。
但是,“不违法不代表一定合理。”一家省级三甲医院医务部负责人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例如第五条:勿向患者及家属过多解释病情,告知其病名及严重即可。“这没有尊重患者的知情权。”
再如第18条:“不必相信下级医疗单位和其他医院的检查单及诊断、治疗方案,多做检查没错。”这位负责人表示,目前在三甲医院,检查结果应当是互相认可的,换家医院就要把已做的检查重做一遍,显然并不合理。
愤怒的质问
在医生论坛中流行开来的“31条”,让不少网民发出了愤怒的声音――
“一个把我当成打官司对象的医生,我敢让他看病吗?”
“如果医生都这样做,我们看病岂不是更贵、更难了吗?”
“31条”激起了人们对医生职业道德的拷问。三好街IT公司职员小宋甚至说,“我也打算发个帖,征集一下反医生自我保护若干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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