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点门诊配医师一级医疗机构自费定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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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09-03-02 17:39:33 来源: 作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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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市参保人上半年就可享受门诊报销,劳保部门对门诊定点资格有什么要求?记者昨日从相关部门获悉,要成为广州市医保定点门诊,不仅要有一定的诊疗量,还须拥有至少5名在册执业医师。
日诊量要过百人
按照规定,申请定点门诊,其日均诊疗量要达到100人次以上;申请住院定点资格的,按级别要分别达到600人次、400人次和200人次以上。
据悉,社区、中医机构可不受此规定限制。
除对诊疗规模有规定外,《办法》还对医疗服务场地的使用面积有明确规定。
要有5名执业医师
场所之外,医保机构还要求定点门诊至少有5名在册执业医师,若须开展住院服务,在册执业医师的人数则要在30人以上。即使专科医疗机构及社区服务机构,医师总数也要在15名以上。非本市医疗保险统筹区的医疗机构,需取得当地医疗保险住院定点医疗机构资格,且所在及相邻街(镇)居住的广州市医疗保险参保人数达到1000人以上。
据了解,已参保的大中专院校在校学生及与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的非本市城镇户籍从业人员,其普通门诊定点医疗机构可通过以下两种方式确定:由学校或单位以参保人整体选择;由学校或用人单位与门诊医疗机构联合向市劳动保障行政主管部门申报。
自费率不得超标准
《办法》规定,参保人门诊医疗费用、普通疾病住院医疗费用及单病种住院医疗费用的年度人次平均自费率不得超过以下标准:一级医疗机构5%、二级医疗机构10%、三级医疗机构15%、肿瘤专科医疗机构或肿瘤单病种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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