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效东 (225009 扬州市中医院)<?xml:namespace prefix = o ns = "urn:schemas-microsoft-com:office:office" />
卫生经济学研究中有关医疗效果和效益方面的问题,至少涉及三方利益:患者及其家属,医疗机构及医务人员,医疗费用的支付者。经过多年改革与调整,医疗费用的支付,已经基本形成了由患者本人、社保机构、单位或政府等多方共担的格局。然而,仅此并不意味着患者就一定能够获得应当得到的实际利益。患者及其家属总是希望,在就医过程中,能够最大限度地得到可能得到的最好最恰当的医疗服务,这是不言而喻的。而医方所采取的诊疗措施,是否恰当,由此而发生费用是否合理,是否都对患者真正有益,患方并不能完全明了,甚至是完全不明了。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对于医疗费用情况的关注,与疗效相关联的,是诊疗过程中的服务成本与经济效益,这是不难理解的。问题是,当医疗机构与医务人员在具体的临床诊疗过程中把经济效益作为一个重要追求目标时,有可能产生的第一个消极后果就是叠床架屋式的检查与过度治疗。另一个消极后果,是医疗费用的支付方被增加了不合理的费用支出。此外,也是最重要的一点,患者因此所得到的必定不是最恰当而适度的检查与治疗。 经过广大介入放射学家几十年艰苦奋斗,介入放射学因其应用技术微创高效并且独辟蹊径,已经得到社会的广泛认可与重视。高技术必然伴随高风险,也往往意味着高成本。因此,对于患者利益的关注,在介入放射领域,尤其应当受到重视。 |